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200G24091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2021】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招标人为绥化市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第一中学综合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第一中学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门卫室2座,总建筑面积 64.44 平方米,维修改造南教学楼总建筑面积8430.40 平方米;购置立面照明设备890台(套)及相关配套设施;在校园内铺装沥青混凝土道路5632.82平方米、人行道板 7208.76 平方米、车行道板 1147.72 平方米、安砌侧缘石 6935.65 平方米、以及砌筑排水设施297个;栽植云衫、乔木、灌木759株,绿化13249平方米;设置雕塑台、旗台基础以上部分、路灯、教学楼入口景观、水景、景墙、廊架、树池等景观89处(套)及配套设施;新建大门3樘及围墙26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施工期:2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8月10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铺装工程;监控工程;消防道路;室外台阶;广场绿化工程(含路面破除、清运残土、换填种植土等一切必要及辅助工作)、景观给排水、雨排工程、景观配套电气系统;综合楼及教学楼照明系统工程;南教学楼给排水及采暖改造;南教学楼给排水外网;南教学楼消防电及照明配电改造及楼体亮化工程;南教学楼外墙保温、屋面、门窗、玻璃幕墙改造;南教学楼雨棚更换;南教学楼室内卫生间、内门、涂料、照明等图纸中涉及改造内容的项目;门卫房建筑、结构、配套水暖电、装饰等图纸中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招标控制价:25180544.24元(各分项单价详见投标人须知10.2款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网上进行。
7.开、评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保险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投标人操作视频。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455-8317044
招 标 人:绥化市第一中学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兴绥路35号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455-8399117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于兆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13
电子邮件:569420378@qq.com
户名: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帐号:1801000000154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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