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及原材料配送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 元) (专业领域: 食材配送服务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需求描述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为1年的金额,2年为****元。 | ¥3,***,***.** | 1(年) | ¥3,***,***.**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户名:
重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否
*、商务条款
(*)交付时间:
服务时间为两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年*签。
(*)交付地点:
比选人指定地点(院机关食堂、白市驿法庭、西彭法庭)。
(*)验货方式:
1.比选申请人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粮油调料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标识齐全明晰。
2.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
3.蔬菜类: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无转基因。
4.禽蛋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宰杀时间不超过6小时,鸡蛋不超过**小时。
5.干副调料类:物资干燥、无杂质、无霉变、无硫磺等刺激性气味,保质期在半年以内。
6.冻品类:无异味,组织坚密有弹性,色泽正常,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无残缺;
7.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
8.米面油类:物资干燥,无杂质,色泽、状态、气味,观察其形状完整,无异物,原料食品固有的自然、新鲜色泽,块形、大小基本*致,完整不松散;
9.奶制品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按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供货,保质期在*个月以内;
**.水果类:大小均匀、无损伤、皮薄肉细、水分足、无转基因等。
(*)验收方式
1.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人要求每日按时送达货物,其中院机关食堂6:**-6:**送达,白市驿法庭、西彭法庭7:**-8:**送达,货物到达现场后,比选申请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均在场情况下,以食堂后门外玻璃门为界限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合格则输送进厨房内,若食材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比选人拒收配送物资,比选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小时补充货源,不得影响正常开餐,额外产生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比选申请人应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比选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5.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比选申请人应作退货处理。
6.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折扣结算报价,非下浮折扣。比选申请人须在0%-***%(不包含0%)之间折扣报价,(如:比选申请人折扣报价为**%,即为9.5折;比选申请人折扣报价为**%,即为9折。)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食材*次加工(宰杀鸡、鸭、鹅、鱼、肉末、肉馅等)、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相应的报价风险,不得因漏报、少报等原因要求比选人追加预算。因中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注:各种品目(肉类、蔬菜类、禽蛋类、干副调料类、冻品类、水产类、米面油类、奶制品类、水果类)以月初、月中、月末各抽取1次永辉超市(中交丽景店)*售价,取加权平均数为定价基础,分别进行结算折扣。
(*)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付款,采购金额为暂估金额,比选人根据中标折扣和实际配送数量分月份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中选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比选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单;
(*)经比选人与中选人双方对金额和数量确认无误后,中选人向比选人开具发票;
(*)每月配送服务完成后,中选人次月向比选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比选人对中选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下*个月向中选人支付上上个月的采购资金。
(*)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其它要求
(*)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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