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宁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含电子白板、云笔记白板、扩音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智能讲台等)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长宁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含电子白板、云笔记白板、扩音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智能讲台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宁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含电子白板、云笔记白板、扩音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智能讲台等)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含电子白板、云笔记白板、扩音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智能讲台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长宁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含电子白板、云笔记白板、扩音设备、智能控制终端、智能讲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备货,具体安装调试时间等校方通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号长安大厦1号楼**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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