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华蓥市庆华镇桃园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川省广安市华蓥市陈家湾街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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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华小学营养餐采购 | 1(项) | ¥**,***.** | ¥**,***.** | 1.肉类 肉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特别是猪肉,屠宰加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配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猪肉及老公猪、老母猪肉。弹性:肉质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色泽:脂肪呈粉白色或乳白色;瘦肉呈鲜红或深红,有光泽;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所配送猪肉有“两证两章”(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经屠宰企业肉品品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对胴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检疫验讫印章,并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蔬菜类 蔬菜:提供优质、新鲜、无毒、无公害或绿色的蔬菜,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质量标准,严禁配送过期或临近过期、腐烂变质、发霉、有黑斑、以次充好、烂叶黄叶、感官异常的食品,严禁配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质量检测各项指标合格。 3.调料、干货类: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不过期。包装无破损,包装上注明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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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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