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报价:****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绩溪县****年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高素质农民 *** 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粮油产业发展1班**人、粮油产业发展2班 **人、粮油产业发展3班**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人);专业生产型人员**人(粮油种植1班**人、粮油种植2班**人);技能服务型人员**人(粮油专业农机手 ** 人);并举办**个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每个班不少于 ** 人)。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前完成培训任务,**月**日前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及省绩效考评工作。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沈光泉(组长)、程霜、朱雅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联系电话:****-*******,地址:绩溪县扬之南路**号,联系电话:****-*******。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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