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已经临农领〔****〕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总投资约****元。招标控制价:*******.**元。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捷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 项目概况:对繁城镇清街村、南街村、石桥乡桥南村村内供水管网和计量水表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共计改造铺设供水管道*****米,计量水表****套等配套设施。
2.3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验收标准。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工期:8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者不*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 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应提供近*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7 自 ****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3.8 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至****-**-**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选择登*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临颍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河南捷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鑫苑世纪东城(东苑)1号楼1单元****号
联系人:于雅雅 宋丹丹 吕金草
电 话:*********** *********** ***********
行政监督部门:******监察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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