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若同时承担了同*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4、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5、“近5年”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设计咨询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 | 地勘监理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1)有效的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主要人员若同时承担了同*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近5年”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隧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年”是指****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附录5 重大偏差*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致。 | 7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9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 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同时承担了同*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近5年”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咨询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 3、地勘监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近5年担任过1条里程不小于****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或地勘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1)有效的职称证书;(2)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年**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主要人员若同时承担了同*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指勘察设计工作或设计咨询(或双院制咨询或双院制审查)工作)的,则仅计算*次业绩;单个业绩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可按多条高速公路业绩计算。 (5)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不*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6)“近5年”是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日,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 利益冲突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均属于重大偏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参加同*标段(包)投标的; (2)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勘察设计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3)与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与本次投标。 |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 | 投标**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报价超过相应分项限价 |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