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泉州子项目)代建服务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发改网审投资函【****】**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预算与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泉信招字[****]***号。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 5 月 ** 日至**** 年 5 月 ** 日每日8时**分至**时**分,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迈)(网址:****://******.********.***.**)(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5.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或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②近*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③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章投标须知和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0元整(¥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条款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6 月 **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迈)(网址:****://******.********.***.**)(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年 6 月 ** 日**时**分。
8.2开标地点: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A幢4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迈)(网址:****://******.********.***.**)上发布。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赖工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C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泉州市东海街道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层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号
联系电话:****-********
附件1-1:招标项目*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 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泉州子项目)代建服务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泉州子项目)代建服务 | 项 | ******.** | ******.** |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项目完成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泉州子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 | ||||||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支票、转账、汇票、银行保函等。 | ||||||
备注:根据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年增发国债项目招投标进场服务的函”等文件要求,在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内暂单列“国债项目”目录,并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作为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泉州子项目)代建服务(****年增发国债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方面,参考使用《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根据国债项目的实际特点和类型,对参考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必要合理的修订,以期更为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参考使用的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使用说明或部分格式等章节条款,仍然会显示如“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向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等内容,对本次“国债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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